



2025年2月8日10时至2月21日24时。
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进入“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并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如报名成功后有信息修改的,必须重新提交并打印。
2.考点选择:
所有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生本人工作单位(试用机构)所属区域填报考点,考点填报具体如下:
(1)工作单位(试用机构)在万州区、开州区、云阳县、忠县、奉节县、梁平区、城口县、巫溪县、巫山县,填报万州考点。
(2)工作单位(试用机构)在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填报黔江考点。
(3)工作单位(试用机构)在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渝中区、北碚区、大渡口区、高新区,填报沙坪坝考点。
(4)工作单位(试用机构)在南岸区、渝北区、江北区、巴南区、万盛经开区、綦江区、两江新区,填报南岸考点。
(5)工作单位(试用机构)在永川区、大足区、荣昌区、合川区、江津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填报永川考点。
(6)工作单位(试用机构)在涪陵区、武隆区、石柱县、垫江县、南川区、长寿区、丰都县,填报涪陵考点。
3.材料上传:
(1)上传时间:2025年2月8日10时至2月21日24时(同网报时间)。
(2)上传要求:除军队现役考生外的所有考生(军队现役考生不用进行报名材料上传)在网上报名且提交成功后,登录国家医学考试(重庆)考生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在线审核系统考生材料上传指南”(附件2)上传报考材料图片(附件3)。图片要求尺寸统一,内容清晰、明了、完整,因图片不清晰、内容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的报考资格存疑的,由考生自行负责。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考试。
考生已上传的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期间可自行调整;网上报名结束后锁定,不可更换和补充。资格审核期间,考生可根据审核结果提示,补提交相关资料图片。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材料不再进行修改。
1.线上审核:
(1)审核对象: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提交成功且上传本次考试报考材料的非军队现役考生。
(2)审核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3月10日。
(3)审核要求:报名点(区(县)卫生健康委或其指定机构)审核人员将对考生报名信息和上传资料进行线上审核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驳回并解锁材料,请考生收到审核信息反馈后,及时按要求更换增补相应材料,并点击“重新提交”上传。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初审后,将进行考点、考区复审。审核结果以考区复审结果为准。
2.现场审核:
(1)审核对象: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成功提交,且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的军队现役考生。
(2)审核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3月10日。
(3)审核地点:考生持报名成功通知单、报考材料(附件3)原件、复印件和承诺书(附件4)等材料到工作单位所辖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结束后,将进行考点、考区复审。审核结果以考区复审结果为准。
2.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含个人照片)和考试材料,确保真实、准确、有效。
3.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真实有效且在用的手机号码,以便及时反馈审核过程中相关问题。


2.医学综合考试:2025年实践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和2025年实践技能免考考生。
1.实践技能考试:临床专业、公卫专业、中医类考试考务费每人每次249元;口腔专业考试考务费每人每次269元。
2.医学综合考试:执业医师每人每科64元,共计4科,合计每人每次256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每科64元,共计2科,合计每人每次128元。









2.请密切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重庆卫生人才网(www.cqwsrc.cn)和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考试最新情况。
3.如有疑问,可拨打各报名点、考点联系电话咨询